版權與其他聲明
合格聲明書
本公司
NOKIA CORPORATION 聲明 MD-100W 產品符合歐盟指令 1999/5/EC (Directive 1999/5/EC) 的基本要求和相關規定。 此聲
明書
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 的全文可在 http://www.nokia.com/global/declaration/declaration-of-conformity 中找到。
© 2012 Nokia。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。
未取得諾基亞的書面同意,嚴禁以任何形式複製、傳送、散佈或儲存全部或部分的內容。
Nokia 奉行持續發展的政策。 諾基
亞保留對本文件中所描述產品進行改變和改進的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‘
Qi’ 符號是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 的商標。
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標誌是 Bluetooth SIG, Inc. 所擁有,Nokia 乃經過授權使用此類標記。
在適用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不論是任何情況,包括發生資料或收入損失或任何特殊、附隨、衍生性或間接之損害,無論
其發生原因為何,
NOKIA 或其認可供應商都毋需承擔任何損害之責任。
本文件之內容係依「現況」提供。除非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,否則不對本文件之準確性、可靠性或內容做出任何類型的明確或
隱含的保證,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對特定目的的商用性與適用性的默示保證。
NOKIA 保留於任何時刻修正或作廢此文件的權利,
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需最新的產品資訊,請參閱
www.nokia.com.tw。
產品的取得依地區而有所不同。
詳情請洽詢您的 Nokia 經銷商。 本裝置可能包含了受到美國與其他國家之出口法律與條例所
規範的商品、技術或軟體。
禁止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進行轉移。
FCC / 加拿大工業部聲明
本裝置符合
FCC 規則的第 15 部分及加拿大工業部免執照 RSS 標準。 操作必須符合下列兩種條件: (1) 本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
擾;
(2)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,包括可能會造成不想要之操作的干擾。 任何未經 Nokia 明確認可的變更或修改將
可能導致使用者操作此設備的權利失效。
注意:
本設備根據 FCC 規則的第 15 部分,經測試符合 Class B 數位裝置的限制。 這些限制專為提供合理保護避免有害常駐安
裝程式的影響而設計。
本設備產生、使用並可以放射無線電射頻能量,如果沒有根據指示安裝和使用,可能對無線電通訊造
成有害的干擾。
不過,不保證在特定安裝之下不會發生干擾。 如果本設備的確對收音機或電視的接收造成有害的干擾 (您可以
透過關閉和開啟設備確定
),建議使用者利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法消除干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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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kia、Nokia Connecting People 與 Nokia Original Accessories 標誌是 Nokia Corporation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。
•
重新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。
•
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。
•
將設備連接到與接受器不同的電路插座。
•
洽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收音機
/電視技師尋求協助。
注意:
FCC 放射線暴露聲明: 本設備符合 FCC 提出之未受控制環境的放射線暴露限制。 本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
器置於同處或共同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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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
1.1 ZH-TW